法治社會下,人們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產(chǎn)生糾紛矛盾時,我們會放棄以前可能會選擇的暴力方式轉而選擇平和的處理方式,協(xié)商、調解、訴訟等。那我們一旦被告了,怎么辦呢?
首先,小蟲要跟大家說的是,“被告了”不可怕,去了法院也不可怕。關鍵在于我們要積極面對,只有積極面對我們才可以在減少損失的同時盡力去維護自己的權益。這里說的積極應對,包括要接收法院送達的應訴材料、盡量去參加庭審、積極調解,包括自行調解或者通過法院調解。
一、接受法院送達的應訴材料。包括了原告的起訴狀、證據(jù)材料以及法院的一些其他應訴材料?赡苡械呐笥堰是有抗拒心理,認為法院是在聽原告亂說,根本沒有原告說的這回事。我們一定要改變這種想法,法院之所以向我們送達應訴材料,就是為了讓我們了解原告是怎么說的,他們的要求是什么,就是為了讓我們看看原告說的是不是這么回事,看看原告所依據(jù)的證據(jù)是什么。以便為接下來的訴訟做準備。有的法院在送應訴材料的時候會包括原告提交的證據(jù),有的法院不會,而是在開庭的時候當庭給你證據(jù),這時候,我們可以跟你這個案子法官、書記員聯(lián)系(一般應訴材料上會有聯(lián)系電話,或者法院法院在送達之前會與你聯(lián)系,記得存住電話),要求提前拿到原告的證據(jù)。
二、參加庭審。庭審是法官查明案件事實的關鍵程序,通過證據(jù)出示、舉證質證、發(fā)問的方式查明案件事實!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jù)”,即誰主張誰舉證。包括原告所說的有沒有證據(jù)支持,被告所反駁的事由有沒有證據(jù)支持,法院只能通過雙方的證據(jù)證明的事實,在事實、證據(jù)的基礎上進行判決。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被告經(jīng)法院合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的,法院可以缺席審理,即被告不到庭,法院也可以開庭審理,但此時我們作為就錯失了為自己辯解、維護自己權益的機會。如,小王起訴小陳要求支付欠付的10萬元貨款及利息。小王為支持其訴訟請求向法院提交了買賣合同、以及發(fā)貨記錄、簽收單等。但事實上,小陳僅剩8萬元貨款沒有支付了。若小陳積極應訴,與原告核對貨款、并提交自己支付貨款的憑證,法院將依此核減原告起訴的貨款數(shù)額,若小陳不參加訴訟,則法庭可能無法得知貨款僅剩8萬元的事實,也即可能判決小陳支付貨款10萬元。
三、積極調解。我們這里說的調解是在訴訟過程中的調解,一旦我們知道自己被起訴了,若有調解的可能,我們就可以積極找原告調解或者通過法院調解。以剛剛小王起訴小陳的的買賣合同糾紛為例,若小陳對買賣關系無異議,愿意償還貨款,但目前資金緊張,我們可以通過調解,與原告小王協(xié)商還款的時間、方式、金額,在資金緊張的時候可以商量分批償還等,為自己爭取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