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張某(化名)因快遞配送結識了70后女客戶林某(化名),并獲悉林某的居住地址。2023年3月16日,張某因懷疑林某與其他異性交往,遂攜帶菜刀、磨刀棒前往林某住處,使用工具破壞防盜門鎖后強行進入室內。法院經審理后當庭作出判決,被告人張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據6月29日光明網)
此案令人唏噓,就是快遞員與客戶之間的糾葛引發(fā)刑案。按常理,快遞員的工作職責是按要求完成快件的投遞業(yè)務,與客戶之間一般是無須存在其他聯(lián)系的。
而據報道,2022年,上海90后快遞員張某因快遞配送事宜結識了林某后,張某自稱每次送快遞林某對自己都很熱情!拔矣X得是曖昧關系,雖然她沒有和我明確戀愛關系,但是我們之間發(fā)生了實質關系,這都是在她和他人談戀愛之前!薄澳昵八說過要和我領證,但是在外人面前總是不愿意表露我們兩人的關系!
如果張某所言為真,那么,二人的交往就超出了快遞員與客戶之間的正常范疇。以致在張某的認知里,林某就是自己的女朋友,只是因為自己職業(yè)的關系,讓對方不愿對外提及。
但林某卻否認了這一點。她說自己只是出于禮貌和張某聊過幾句天,并沒有任何超越友誼的行為。她還表示:自己明確拒絕過對方的追求,提到自己年紀大,還有孩子,不可能在一起。
雙方各執(zhí)一詞,詳情究竟為何,不得而知。但從雙方的陳述中不難看出,有的交往應該是顯得“多余了”些,有節(jié)外生枝之嫌。不是說不能與陌生人說話,也不是說快遞員與客戶之間就不能有交往,但如果一方的言行讓另一方產生了誤解甚至是期待,并為此陷入感情糾結中,這種交往就有失分寸,逾越了邊界,應該及時消除負面影響。
正因為二人的交往讓張某產生了與林某系“男女朋友”關系的認知,當得知林某已與他人領證結婚時,張某內心很不是滋味。今年3月16日晚,借酒壯膽的張某將林某停放于小區(qū)附近的電動自行車損壞,并帶著菜刀、磨刀棒前往林某住處,意欲當面說清楚。發(fā)現林某家門鎖著,便用工具破壞了防盜門鎖強行進入房間。
張某的行為顯然是錯誤的,即便按他的認知,自己與林某系“男女朋友”關系,在發(fā)現林某與他人結婚后,也該冷靜對待這個結果,認真思考一下自己與林某的關系究竟是什么性質,如果是那種注定沒有結果的相處,只能是“朋友一場”,也只能接受這個現實,采取過激手段,不僅于事無補,還涉嫌違法。
要知道,破壞人家的電動自行車,屬于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是要承擔法律后果的;攜帶刀、棒強行進入他人住宅,更是性質惡劣。雖然最終張某自行到公安機關投案,賠償了林某一家2.3萬元,取得了對方的諒解。但仍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這就是教訓啊,付出的代價沉重。即便認為感情遭到了欺騙,也不能如此討說法。人與人的交往是有邊界的,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都是有約束的,這約束既來自法律,也來自公序良俗,除了正常的事宜需要聯(lián)系,任何進一步的交往都要尊重應有的邊界,不可隨意逾越界限,要不然,就是自尋煩惱。在處理人際關系時,更不可意氣用事,如果采用違法手段,就要受到法律的懲罰,如果違背道德,也要受到道德的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