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言:“一日夫妻,百日恩”。究竟有什么事情讓一對夫妻反目成仇并將對方殺害呢?2021年7月10日16時許,范縣楊集鄉(xiāng)前馬橋村發(fā)生了一起重大的刑事案件。年齡高達45歲的犯罪嫌疑人因為家庭糾紛以及夫妻間的感情破裂等等各種因素,將妻陳某、岳母劉某等人殺害,后來疑似畏罪而自殺身亡。目前案件偵辦和善后的處理工作還在進行中。
近年來這樣類似的案件層出不窮,列舉幾個類似的殺妻案件:2020年8月4號河南一位男子殺妻后發(fā)視頻給岳母:“我殺了你女兒”;2020年12月14號河南省許昌市男子持刀殺妻,妻子大喊我錯了,目擊者:他手持刀誰也不敢攔著;2005年9月30號河南省原副省長被判處死刑,原因:買兇殺妻;2020年一月3日河南省男子失手打死妻子案:2021年河南省許昌市發(fā)生一起殺妻案,犯罪嫌疑人畏罪自殺;2019年河南省湯陰市一對夫妻因婚姻問題發(fā)生口角,丈夫當街手持菜刀砍死妻子。這一類案件的起因都是生活中的一些瑣事,后來矛盾不斷升級造成不可收拾的悲劇。
究竟是什么事情會讓該男子做出如此過激的行為呢?目前官方還沒有公布,但是不管如何也不應該違反法律而做出對社會具有危害性的行為。對于夫妻間的矛盾應該冷靜下來處理,大家沉住氣來討論,這樣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該男子殺妻和岳母等人,已經(jīng)是構(gòu)成了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根據(jù)《刑法》第232條的規(guī)定,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應該區(qū)分情節(jié)較輕的故意殺人行為和情節(jié)嚴重的故意殺人行為。我國刑法中衡量犯罪社會危害性大小的因素包括行為所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和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三個方面。運用這三方面的因素也可以衡量故意殺人罪的情節(jié)輕重。本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因為殺害多人,情節(jié)嚴重并且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因此改名男子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
夫妻間難免是會有一些矛盾存在的,這也是幸;橐龅囊徊糠,妥善處理號之間的矛盾不僅僅要求兩個人要保持著冷靜的心態(tài),更要多為對方考慮一些問題,多點換位思考,那么也沒有什么矛盾是解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