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行政劃分和外國的劃分是相同的,比如日本是都、道、府、縣為一級行政劃分,下設市、町(相當于鎮(zhèn))、村,而我國是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為一級劃分,下設省會城市、地級市,直管市,一般市、縣、區(qū),鎮(zhèn)、鄉(xiāng)、街辦為最低行政劃分。美國劃為州和特區(qū),州以下設縣、市。
總體的行政劃分是差不多的,只是叫法不一樣而已,但是細心的你會發(fā)現(xiàn)一個問題,我國的省份里設立的是公安廳,而直轄市設立的是公安局,這二者的級別職務是一樣的,但是為什么直轄市不直接叫公安廳而是叫公安局呢?這其實牽扯到的是一個建制的問題,就是行政上的區(qū)分。
平常見到的公安局都是市級的公安局,屬于是省級公安廳下設的分局,受省政府、公安部的雙重領導。各市、縣(縣級市、區(qū))設有公安局(分局),在鎮(zhèn)、鄉(xiāng)、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而直轄市的公安局則不是這樣,劃分上就有區(qū)別。
拿上海市的公安局來說,按照行政區(qū)劃,設置了18個公安分局、1個縣公安局,下設372個派出所。其行政級別和公安廳是同級的,都是廳級單位,為何不直接叫公安廳呢?因為首先直轄市的行政級別和省級單位雖然級別一樣,但是劃分是不一樣的,就拿轄區(qū)來講,直轄市轄區(qū)都是小于省轄區(qū)的。
在省里,因為轄區(qū)比較大,下設諸多公安局、分局,便于轄區(qū)的管理,而在直轄市則不必要設立公安廳,因為轄區(qū)本身不需要這么多的行政劃分,鑒于直轄市和省級是同一個單位,所以直轄市的公安局和省級的公安廳就是同一個等級的。為區(qū)別和省級單位的不同,稱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