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4月29日訊(通訊員 張愛國 記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寧東山交警中隊民警接到一起報警,稱在該中隊轄區(qū)天云南街園中路路口,有一輛非機動車撞向了機非隔離護欄,車倒人傷。
接到報警后,江寧東山交警中隊民警迅速趕到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一輛電動車倒在右側機動車道的護欄邊,電動車的駕駛員劉某坐在地上,渾身一股酒味。肇事的電動車被撞受損嚴重,塑料碎片散落一地,護欄受損嚴重。
民警進一步了解得知,肇事男子姓劉,當晚參加一個宴會,喝過酒后騎著電動車回家。由于喝多了,在酒精的影響下,車子沒有控制住,一頭撞向路邊的金屬護欄,撞得頭破血流,電動車也橫倒在路上。路過的好心市民連忙上前詢問,可是劉先生只是趴在地上,嘴里哼哼嘰嘰的,似乎受傷不輕。路過市民趕緊打電話報警求助,并在一旁守候,又和趕到的交警一起,把劉先生抬上救護車送往附近醫(yī)院救治。目前,該事故仍在進一步處理之中。
交警提醒,不僅機動車駕駛員不能酒駕,騎行非機動車也不能酒駕。希望喝酒的市民吸取教訓,同樣做到騎車不喝酒,喝酒不騎車。關于非機動車酒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得醉酒駕駛。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駕駛人都須嚴格遵守交法規(guī)定,安全行車。